2014年,桂林市政府在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工作中,充分认识到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规范运行、正确体现人民意志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市政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部署向人大报告并认真采纳接受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2014年上半年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本级决算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部分主要预期性指标调整方案、2014年市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计划及预算调整方案等议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科技发展情况、青狮潭水库综合整治情况、清理整治“两违”情况、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情况等专项工作的汇报。市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及时向人大备案、每年向人大提交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也已成常态。
2015年市政府将进一步支持配合人大对政府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做好上半年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市本级决算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扶贫开发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等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做好市人大组织开展的实施环境保护法、消防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