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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2014-11-27 17:02  (来源:桂林市法制办)

  ( 平乐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6日 )

  平乐县人民政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在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建立法制员队伍,落实了法制员专项制度,以“创新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示范项目荣获桂林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命名。

  一、示范点创建的基本情况

  2006年,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发》(国发〔2004〕1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桂政发〔2006〕9号)及桂林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分析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出现日趋严重的法制业务需求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各单位或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制员几乎空白的局面,积极探索政府法制工作新举措,大胆地提出了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建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落实法制员专项制度的建议。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下发了《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建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落实法制员专项制度,并在编制的“三定方案”中要求增加法制股室。要求各乡镇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法制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专职或兼职法制员1—2名。县直各部门已建立政府法制机构的,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力量,尚未建立法制机构的,至少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兼职担任法制员。同时,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职责以及法制员的任职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平政发〔2009〕13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员专项制度。根据2011年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文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10个乡镇政府明确了负责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县直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或明确了负责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股室,均配备或指定了专(兼)职法制员。

  二、示范点创建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县政府认真做好组织培训、协调服务、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专(兼)职法制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结合行政审批清理、行政职能划分、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行政审批设定依据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商登记前置性审批依据清理活动等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分管领导、法制员进行业务培训,到目前为止共组织培训23次,培训人员达1800人次,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县法制办人员还应邀对有关乡镇、部门的法律事务及时审查,共同研讨,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法制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在各项行政执法领域中、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中、各项法律事务工作中法制员均表现良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针对乡党委、政府每年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桂林、南宁、北京接访,结果事倍功半,令人头痛的现状,桥亭乡法制员吕土金大胆提出创建桥亭乡信访学校的建议,旨在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帮助群众解决好实际问题,实现信访人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职能作用,为社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从而使信访工作由被动变主动,切实把信访工作人员与上访人那种居高临下,无可奈何的局面转变为在同一平台上解决信访问题。2011年5月,桥亭乡党委、政府经过论证,未雨先绸缪,创建了广西第一家信访学校。通过信访学校系统培训,提高了信访工作者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正确开展信访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把原来的上访人群或个人组织起来,通过建立学员登记档案,教育他们如何反映信访事件、反映渠道、解决程序,拉近了信访工作者与信访者之间的距离,让上访者听得进去、说得出来、对照政策、达成共识,同时培训种养技术技能,给予上访者生产、生活上的帮助与关爱,让其把心思放在如何搞好生产生活致富方面而不去参与非访活动,确保了桥亭乡四年来无一人去桂林、南宁、北京非访的良好稳定局面,达到了信访人满意和当地政府满意的双赢局面。桥亭乡因采纳乡法制员的建议办学成功,得到了自治区及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好评,充分肯定法制员所起到的作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法制员制度建设成果。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政府法制工作的触角已延伸到各乡镇、各部门,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网络已建立,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使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同本乡镇、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相适应,县政府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力求夯实法制工作基础,深化法制员专项制度成果,继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已开展八年之久,基本已经成熟,值得向纵深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有一些不足之处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制员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够强,大部分是非法律专业人员,只是在担任法制员后才学习钻研法律知识。二是部分单位领导对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在经费方面没有投入保障。三是对法制机构和法制员的业务指导及系统培训欠缺。针对这些问题,县政府经研究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加强组织领导,把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纳入县绩效考评同部署同落实;对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划拨一定经费,专款专用;充实县法制办人员力量,由其牵头并邀请县里部分法律专家学者建立县法制员培训师资人才库,加强组织培训学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县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继续创新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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