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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17-06-12 10:26  (来源:市扶贫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和创业就业能力,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补助的方式,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通过结合产业开发培训,使每户农民都能掌握与自己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相关的实用技术;通过专家培训、农家课堂培训和培训示范点的建立,培训培养一批贫困村科技致富骨干和乡土科技人才,建立一批能带动当地群众科技致富的培训示范户。

二、培训计划

各县(区)扶贫办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科学合理预留扶贫培训资金,统筹安排全年的扶贫培训工作。2017年全市计划安排资金177921万元,计划培训13275人次。

三、培训对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四、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强化对扶贫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扶贫办成立由霍新奎副主任任组长,邓岩松科长任副组长,综合科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扶贫培训领导小组。各县()扶贫办也要相应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点。

(二)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培训工作。各县()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科学研判、合理预留扶贫培训资金(含雨露计划和中期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好全年的扶贫培训工作。在确保落实雨露计划学历教育应补尽补的基础上,各县要积极实施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根据贫困群众,尤其是贫困家庭外出务工人员、贫困妇女的培训需求,结合转移就业需求和当地扶贫产业、特色主导产业,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做好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将建档立卡贫困计生家庭、残疾人家庭、党员家庭、烈士家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扶贫培训优先考虑对象。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扶贫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县(区)扶贫办每月30日前向市扶贫办上报培训工作进度,在 1230日前上报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四)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市扶贫办将对各县(区)开展扶贫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各县(区)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对申请的学生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扶贫培训工作开展。

1.督促及时审核学生(员)申请各县(区)扶贫培训业务干部要及时登录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查看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申请情况,及时审核学生(员)申请信息,按要求回复。2017年新生申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以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数据作为绩效考评核验的依据,请各县扶贫办按时做好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各环节操作。

2.督促按时足额发放补助。将雨露计划学历教育纳入绩效考评,各县要在1231日前把按规定申请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

3.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14272号)的规定,加强扶贫培训项目资金监管,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培训项目验收,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4.执行公示告知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学历教育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举办单位、补助(或奖励)标准,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还需要公示学员考取的证书名称。每期学历教育补助发放后,给每一个获得补助的学生寄一封信告知,或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对群众投诉、举报补助对象资格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提高业务能力高度重视扶贫培训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干部要深入研读政策文件,熟悉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操作,熟练掌握在线申请、审核、反馈、数据填报、凭证上传等业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涉及申请人个人信息,各县(区)扶贫办要做好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补尽补政策家喻户晓。各县(区)要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制定符合本县(区)实际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制作宣传板报和宣传资料,联合教育部门到校开展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村两委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质量过关。扶贫培训工作的数据报送、网上提交材料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以及审核反馈的规范性,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区)要及时登录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培训的相关信息;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8号)的要求,将雨露计划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各县(区)每月30日前将当月累计扶贫培训工作进度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汇总后于次月初的3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530日前各县(区)将扶贫培训方案(电子版和红头文件扫描件)上传到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20181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五)抓好典型宣传推广,打造扶贫培训品牌各县()要注意收集、总结提炼扶贫培训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给市扶贫办择优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共同打造富有特色的扶贫培训品牌。

六)做好台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20171231日前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1.学历教育(分类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材料、进村入户到校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审批表、录取通知书、学籍就读证明、公示图片、补助学生名单及资金发放汇总表、发放补助银行转账单、年度培训总结。

2.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培训审批表、培训学员名单及补助签领表、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培训日常考勤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公示图片、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

3.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学员申请审批表、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学员名单列表、公示图片、银行转账单。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当期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现场照片、培训学员补助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发放补助和课酬的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等。开展技术承包培训的,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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