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和创业就业能力,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补助的方式,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通过结合产业开发培训,使每户农民都能掌握与自己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相关的实用技术;通过专家培训、农家课堂培训和培训示范点的建立,培训培养一批贫困村科技致富骨干和乡土科技人才,建立一批能带动当地群众科技致富的培训示范户。
二、培训计划
各县(区)扶贫办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科学合理预留扶贫培训资金,统筹安排全年的扶贫培训工作。2017年全市计划安排资金1779.21万元,计划培训13275人次。
三、培训对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四、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强化对扶贫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扶贫办成立由霍新奎副主任任组长,邓岩松科长任副组长,综合科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扶贫培训领导小组。各县(区)扶贫办也要相应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点。
(二)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培训工作。各县(区)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扶贫培训工作方案,科学研判、合理预留扶贫培训资金(含雨露计划和中期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好全年的扶贫培训工作。在确保落实雨露计划学历教育应补尽补的基础上,各县要积极实施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根据贫困群众,尤其是贫困家庭外出务工人员、贫困妇女的培训需求,结合转移就业需求和当地扶贫产业、特色主导产业,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做好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将建档立卡贫困计生家庭、残疾人家庭、党员家庭、烈士家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扶贫培训优先考虑对象。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扶贫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县(区)扶贫办每月30日前向市扶贫办上报培训工作进度,在 12月30日前上报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四)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市扶贫办将对各县(区)开展扶贫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各县(区)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对申请的学生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扶贫培训工作开展。
1.督促及时审核学生(员)申请。各县(区)扶贫培训业务干部要及时登录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查看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申请情况,及时审核学生(员)申请信息,按要求回复。2017年新生申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以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数据作为绩效考评核验的依据,请各县扶贫办按时做好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各环节操作。
2.督促按时足额发放补助。将雨露计划学历教育纳入绩效考评,各县要在12月31日前把按规定申请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
3.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14〕272号)的规定,加强扶贫培训项目资金监管,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培训项目验收,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4.执行公示告知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学历教育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举办单位、补助(或奖励)标准,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还需要公示学员考取的证书名称。每期学历教育补助发放后,给每一个获得补助的学生寄一封信告知,或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对群众投诉、举报补助对象资格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提高业务能力。高度重视扶贫培训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干部要深入研读政策文件,熟悉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操作,熟练掌握在线申请、审核、反馈、数据填报、凭证上传等业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涉及申请人个人信息,各县(区)扶贫办要做好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补尽补政策家喻户晓。各县(区)要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制定符合本县(区)实际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制作宣传板报和宣传资料,联合教育部门到校开展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村“两委”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质量过关。扶贫培训工作的数据报送、网上提交材料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以及审核反馈的规范性,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区)要及时登录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培训的相关信息;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8号)的要求,将雨露计划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各县(区)每月30日前将当月累计扶贫培训工作进度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汇总后于次月初的3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5月30日前各县(区)将扶贫培训方案(电子版和红头文件扫描件)上传到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五)抓好典型宣传推广,打造扶贫培训品牌。各县(区)要注意收集、总结提炼扶贫培训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给市扶贫办择优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共同打造富有特色的扶贫培训品牌。
(六)做好台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1.学历教育(分类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材料、进村入户到校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审批表、录取通知书、学籍就读证明、公示图片、补助学生名单及资金发放汇总表、发放补助银行转账单、年度培训总结。
2.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培训审批表、培训学员名单及补助签领表、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培训日常考勤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公示图片、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
3.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学员申请审批表、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学员名单列表、公示图片、银行转账单。
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当期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现场照片、培训学员补助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发放补助和课酬的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等。开展技术承包培训的,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