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中共桂林市委督查室桂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全市脱贫攻坚大督查的通知》(市督办发〔2017〕35号)精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6个督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样、查阅台账、现场查看、组织访谈、实地核查等方式,于2017年11月8日至10日,对全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准备情况、档案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检查,此次督查共对13个县(区),18个乡镇,22个2017年预脱贫的贫困村及220户贫困户进行了走访核验。现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如下:
一、对全州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帮扶手册》填写情况。东山乡雷公岩村奉绍育户,手册帮扶措施和致贫原因不一致,帮扶措施填写发展生产,致贫原因为因病,家庭成员栏都填写为健康,而实际情况为户主妻子长期患有头风病。
2、政策宣传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东山乡雷公岩村2017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仍有宣传不到位,黄家湾自然村一户7口人,4个小孩最大11岁,最小2岁,还有一个老人,住房不到70个平方,房子也有裂缝,群众反映其生活很困难,但没有被纳入新增贫困户,也不知晓本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
(二)年度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准备情况
个别列入2017年预脱贫对象的贫困户难以达到脱贫要求。文桥镇紫岗村2017年预脱贫户中,周付娇户,截至9月底人均纯收入才3067元,原老房子已破烂,危房改造才砌一米来高,11月底完工有困难;伍忠元户,截至9月底人均纯收入才3001元,且没有其他收入,难达到脱贫标准;周飞元户,原住房已倒塌,危房改造在11月底完工有难度。
(三)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情况
东山乡雷公岩村扶贫档案缺少2015年识别贫困户评议表。
二、对兴安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个别《帮扶手册》填写仍存在不规范、不真实的问题,帮扶干部的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崔家乡三义村唐德生户,收入填写不真实,两个女儿在广州打工,两个人一个月实际收入5000元以上,而实际登记为2500元,把纯收入跟毛收入搞混;崔家乡三义村唐文开户,贫困户收入登记为空白。
(二)年度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准备情况
1、贫困村脱贫摘帽个别指标未达标。作为2017年预脱贫村,崔家乡三义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只有光伏发电,年度难以达到2万元要求,完成今年脱贫摘帽任务难度较大。
2、个别列入2017年预脱贫对象的贫困户难以达到脱贫要求。作为2017年预脱贫户,崔家乡三义村李秀英户,截至9月底人均收入才2655元,没有其他收入,难达到脱贫标准。
(三)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情况
崔家乡三义村档案柜扶贫档案和党建等其他档案混合使用,没有做到专柜专用,且没有“一村一档”材料。
三、对灌阳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帮扶手册》填写情况。新街镇三江村预脱贫户谢良青、王化春、王东平、蒋思云户,《帮扶手册》填写空白项较多,收入情况基本上只填至第一季度,第二、三季度都没有填写,但贫困户均签字并按了手印;王东平户年度帮扶计划及收入表填写不完整,扶持生产计划没有填写年收入等内容。
2、档案整理方面。灌阳县、新街镇、三江村在档案整理方面按照自治区档案清单进行了整改,但档案收集还不完善,分类不明确,需要加大工作力度。
(二)年度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准备情况
1、个别2017年预脱贫贫困村存在难以达标的风险。新街镇三江村是2017年预脱贫村(奋斗目标),全村农业人口941人,今年新纳入贫困户28人,即使原有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仍有2.98%,存在贫困发生率难以达标的风险。
2、个别2017年预脱贫户危改住房难以达到验收标准。灌阳镇文化村文来、文嘉清、文小云户,黄关镇猫儿石村陈久通户均为今年的预脱贫户,危改新房主体已建好,但尚未安装门窗,住房难以达到验收标准。
3、个别预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脱贫标准。新街镇三江村谢良青户,今年1-9月份人均纯收入只有900元,距3300元还有较大差距。
四、对临桂区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帮扶手册》填写情况。四塘镇新村村骆文喜户,今年年初花了3万元买牛,全部登记在1月份生产支出,今年卖牛的收入仅8000元,且1-9月份总收入只有13000元,导致当年家庭纯收入为负数;秦秋华户种植柑桔,生产支出17060元,但今年1-9月份总收入只有10829元,家庭纯收入为-6231元;骆文喜户收入登记表较多无收入的空格划了横线;黄秀弟户,截至到11月初,11月份收入已经填写且已汇总。
2、《帮扶手册》、国办系统和帮扶联系卡三者登记不一致。四塘镇新村村袁次仁户,在《帮扶手册》和国办系统登记的人数均为6人,但帮扶联系卡填写的家庭人数为5人。
3、档案整理方面。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档案清单进行了整改,但资料收集还不齐全,分类不明确,还需要进一步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二)年度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准备情况
1、个别预脱贫户收入未达标准。四塘镇新村村袁贱弟户是今年预脱贫户,但今年1-9月份人均纯收入仅333元,距脱贫标准差距较大。
2、个别危改户住改达不到验收标准。四塘镇新村村骆苟仔户,危改新房尚未完工,达不到入住标准,需要加快施工进度。
五、对平乐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帮扶手册》填写情况。大发瑶族乡四冲村林元弟户,家庭务工收入和产业资金未登记;王强户,该户种植甜茶业收入登记为帮扶计划数的6500元,而实际收入仅为1300元,且板栗收入2000元未登记;王运朝户,帮扶计划栏1人低保计划收入3720元,在收入栏登记每月收入为155元,而其一卡通上实际低保收入为180元,同样的信息3个地方不一致,且帮扶成效未填写,帮扶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帮扶手册》涂改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
2、扶贫信息员管理情况。尽管平乐县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为每个贫困村配备了扶贫信息员,但督查时大发瑶族乡四冲村表示,该信息员暂未到位,仍由村主任兼任。
(二)年度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准备情况
个别列入2017年预脱贫对象的贫困户难以达到脱贫要求。如大发瑶族乡四冲村曾均香户,被列入2017年预脱贫户,但据《帮扶手册》计算今年1-9月份,该户人均纯收入仅为1606元,儿子患有白血病,且无稳定收入,家庭较为困难,难以达到脱贫标准。
(三)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情况
1、档案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平乐县、大发瑶族乡及四冲村,尽管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档案资料收集还不完善,部分设施设备配备还不齐全,距离自治区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贫困户档案管理相对薄弱。部分2017年预脱贫贫困户档案资料缺项较多,如部分“八有一超”指标证明材料、政策宣传材料等,工作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对恭城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自治区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情况。个别乡镇整改落实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如莲花镇表示对自治区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会议部署,但拿不出会议纪要等相关佐证材料,部分反馈的问题在该镇桑源村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2、《帮扶手册》填写情况。莲花镇桑源村郑开来户和赵丽娟户,帮扶联系人分别为县市容局宋忠和马付文,截止到11月9日,已将全年的帮扶联系记录、收入等全部填完,贫困户已按手印,且填写较乱,涂改较多;赵丽娟户,帮扶资金、教育补贴、产业收入(月柿20000斤收入)、部分支出未登记;赵松发户,帮扶成效记录项空白,收入项2017年5、7、8、9月帮扶人未签字,经营性收入未填写,帮扶工作的责任心较差。个别《帮扶手册》填写虽然填写较为完整,但《贫困户收入登记表》未按手印确认。
(二)年度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准备情况
1、贫困村脱贫摘帽部分指标未达标。莲花镇桑源村,作为2017年预脱贫村(奋斗目标),在贫困村集体经济(仅有3000元,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但目前还未并网)、公共服务设施(无篮球场)等方面,距自治区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且该村第一书记表示,今年该村难以脱贫摘帽。
2、个别列入2017年预脱贫对象的贫困户难以达到脱贫要求。莲花镇桑源村邓球荣户,截止到11月9日,1-9月份收入为-13640元;黄春发户为1人户(有轻微智障),1-9月份收入仅为1140元(全部为低保收入),《帮扶手册》登记为无劳动能力,收入指标难以达到今年脱贫要求。部分农户住房为危改项目,如三江乡洗脚岭村李武户,截止到目前危房改造尚未完工,难以达到基本入住条件,需要加快住房建设进度才能完成今年脱贫任务。
3、个别农户子女义务教育辍学劝返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督查时发现,莲花镇桑源村2户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已辍学打工,农户也表示系子女本人不愿意读书,但缺少劝返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情况
1、档案资料收集工作还需要加强。恭城县扶贫办能严格按照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清单要求开展档案整理工作,但档案收集还不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档案收集工作力度。
2、个别乡镇、村档案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莲花镇未按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目录清单开展档案整理工作,相对较乱,且档案室正在建设中,档案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该镇桑源村尽管村委放有多个档案柜,但未配置专用档案柜,档案整理未按要求开展,且资料较少,达不到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要求。
3、贫困户档案管理相对薄弱。部分2017年预脱贫贫困户档案资料缺项较多,如部分“八有一超”指标证明材料、政策宣传材料等,工作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七、对荔浦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帮扶手册》填写方面,东昌镇东阳村岭坪屯韦礼林户,《帮扶手册》上登记帮扶联系人今年入户4次,其余均为委托其他人员入户登记,且前后签字字体明显不一致;岭坪屯陈桂升户,住房面积填写不正确,该户2人,实有住房面积170平方米,但人均住房面积填写为56.7平方米;茶城乡清良村冯承刚户4人,住房面积68平方米,但人均住房面积填写为14平方米。以上存在的问题,说明在抓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填写、签字环节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二)档案管理情况
东昌镇档案室已建立,正在整改中,尽管按照相关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但从查阅的档案来看,还存在着部分档案表格签字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且部分设施设备配备还不够齐全,距离自治区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对阳朔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自治区大督查反馈问题指出7个方面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5个方面,国办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2个方面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帮扶手册》填写及与国办信息系统信息不一致问题整改情况。少数手册填写与信息系统不一致,信息登记只到行政村,未对自然村屯进行详细登记;常住人口与信息系统、手册填写数字不一致,兴坪镇西山村十八门楼李世全户,常住人口7人,手册、信息系统登记为5人,住房面积登记160平方米,人均32平方米,也未更新,扶贫补贴10月已发放,但手册中未进行及时登记;兴坪镇西山村十八门楼秦延群户常住人口7人,手册登记6人,信息系统登记为5人,手册填写住房面积130平方米,系统登记120平方米,未及时更新填写登记;兴坪镇西山村十八门楼林秀英户,手册登记住房面积74平方米,系统登记住房面积78平方米;兴坪镇西山村石古门莫克运户信息系统登记住房面积184平方米,实际住房面积314平方米,未及时更新。截止到11月9日,该村贫困户10月的帮扶联系记录、收入等未进行登记签字,从入户走访的10户来看,信息系统登记和结对帮扶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档案管理情况
阳朔县扶贫办已与县档案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强化了业务指导,并订制档案柜、档案盒,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基本就绪,但与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
九、对雁山区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自治区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帮扶手册》填写及与国办信息系统信息不一致问题整改方面,少数手册填写与信息系统不一致,信息登记只到行政村,未对自然村屯进行详细登记;常住人口与信息系统、手册填写数字不一致,大埠乡陶家村龚兴让户,手册登记住房面积70平方米,易地搬迁新建78平方,系统登记为110平方米;西山屯腾德弟户手册登记住房面积40平方米,系统登记无住房数据;从检查情况来看,信息系统录入和帮扶手册的填写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年度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准备情况
大埠乡陶家村是2017年预脱贫村(奋斗目标),原有贫困户50户201人,动态调整新纳入2户8人,返贫4户13人,贫困发生率大于3%,2017年预脱贫户8户37人,主要是:部分贫困户没有住房或住房不达标,2户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3平方米,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进度慢;参合率低于98%;公共服务设施缺少戏台、篮球场(正在建设中);遭遇洪涝灾害,部分贫困户种养产业损失严重,收入大幅减少。从查阅资料、入户走访了解的情况来看,年度脱贫认定工作正在进行,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正在推进,受诸多因素影响,贫困村摘帽难度不小,还需加大各项落后指标的推进和提升工作。
(三)档案管理情况
雁山区扶贫办由于受场地限制,没有专门档案室,档案统一在档案局存放;虽然对原有档案已经进行分类,但与上级档案管理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加快工作进度。大埠乡和陶家村虽然在档案整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要总体标准还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十、对资源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帮扶手册》填写还存在漏项、涂改等问题,如梅溪镇铜座村谭小林户,涂改较多,建议更换。
(二)易地安置、危房改造户进度还有待加强。如梅溪镇铜座村李荣华户,作为2017年预脱贫户,目前危改住房尚在打地基,难以在“双认定”时完成建设。(三)有的贫困户没有稳定经济收入,安排今年脱贫有些牵强。如梅溪镇茶坪村的郑维华户,妻子患有大病,家庭无稳定收
入,今年脱贫有难度。
十一、对灵川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作为2017年预脱贫村(奋斗目标),灵田镇会林村的新农合参合率不达标,就督查组计算的比例来看仅达82%,难以达到今年脱贫标准。
(二)乡镇档案整理比较完善,但是村级档案未按照自治区清单要求进行整理。如灵田镇会林村只是按照“十一有一低于”要求整理的相关佐证材料,不符合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要求,还需加快工作进度。
(三)部分贫困户住房难以达标。抽查灵田镇会林村的10户贫困户中,5户(龚干妹、龚华桂、朱八桂、朱红柿、朱仁喜户)的房屋存在不达标嫌疑,普遍面积较小,人均住房难达13平方米,存在结构不稳固,有的甚至出现开裂等现象。
(四)预脱贫户的经济收入难以达标。如灵田镇会林村的李
乙生户,入户核验的时候一直强调自己没有收入,种的果树还未有收成,难以达到今年脱贫标准。
(五)《帮扶手册》填写,问题较多,空白项、漏项普遍存在。如灵田镇会林村吴有妹户,《贫困户收入登记表》中帮扶联系人均未签字。
十二、对永福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督察组在入户的过程中发现,个别2017年预脱贫户,危房改造的进度还有待加强,如广福乡龙溪村廖容户,目前只完工约30%,不能达到入住标准,难以实现脱贫。
(二)在入户调查的过程中督察组还发现广福乡龙溪村2017年计划脱贫户中有一户房屋存在较大的裂缝,由于专业原因督察组无法判断该脱贫户的房屋是否为危房,建议等永福县住建部门出具住房证明后,如果鉴定为危房请按相关规定延后脱贫。
十三、对龙胜县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督察组在平等镇平等村发现,该村有272户贫困户,但第一书记认为贫困户太多,自己无法一个人对所有贫困户入户开展工作,于是将贫困户包户到人,每个村干部都分工负责,第一书记只负责其中的70户左右的贫困户,导致部分贫困户对第一书记不熟悉。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虽然贫困户对村干部的工作开展还是很满意的,但是这样的做法不符合规定要求。督察组要求第一书记尽快将所有贫困户的情况进行了解掌握。
(二)督察组在三门镇双朗村时发现,该村2017年预脱贫户蒙世江户,其大儿子在2015年退伍回乡后摔成重伤,两年多来光治疗费用就花去了20多万元,而报销仅仅3万多元,目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督察组认为该户列入今年脱贫不符合实际情况,建议暂缓。
(三)督察组在平等镇平等村入户时发现,有部分贫困户《帮扶手册》填写存在空白项、漏项问题,特别是收入一栏的填写很不规范,截止到9月份,有些脱贫户的人均收入甚至只有1300多元,无法达到脱贫要求。经了解,乡镇及村委对《帮扶手册》填写重视不够,督察组当即要求其将所有不合格的贫困户手册重新整改,确保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
十四、工作要求
(一)请严格对照督查组指出的问题,结合自治区大督查反
馈问题清单,认真剖析原因,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结合其他县(区)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自治区大督查发现问题在12月1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确保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和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二)请于12月15日前将本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纸质文档和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上报至市扶贫办督查考核科。纸质文档邮寄至市扶贫办督查考核科(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1417室);电子扫描件请发送至该科邮箱glfpkh@163.com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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