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日报讯】(记者刘倩 通讯员蒋文成)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获悉,经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全区有231个传统村落列入第三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其中我市有99个村落榜上有名,是入选村落最多的地级市。
据第三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显示,桂林入选村落分布在城区的,象山区1个,叠彩区1个,临桂区6个,雁山区1个;各县中,全州县35个,龙胜各族自治县16个,兴安县14个,灌阳县11个,灵川县5个,资源县5个,阳朔县3个,永福县1个。
传统村落又称古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
广西传统村落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旅发委等六部门联合评选。目前,广西已公布3批广西传统村落。第一批广西传统村落共有208个村上榜,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有218个村上榜,第三批广西传统村落有231个村上榜。自治区将切实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尽快建立完善传统村落档案,认真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计划。今后,广西还将从政策法规、整体规划等层面加强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