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经市委同意,现将李杰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其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4月27日前邮寄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举报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100)。举报电话 :0773-12380,网址:gl.gx12380.gov.cn。
公示名单如下:
李杰,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辽宁新金,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拟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