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33.96万人;常住人口500.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8.48万人,乡村人口262.46万人,人口城镇化率47.61%。年度内人口出生率12.45‰,死亡率6.00‰,人口自然增长率6.45‰。
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075.8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6.18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939.48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780.23亿元,增长8.8%。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7.1%、45.3%和37.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1.3%、43.0%和45.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1639元,增长6.0%。

 
价格水平温和上涨。市区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3%;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0.9%。
2016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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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上年同期=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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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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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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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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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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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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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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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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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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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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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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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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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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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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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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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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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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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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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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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6%,比上年末降低0.01个百分点。
全年组织财政收入223.76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33亿元,增长8.0%。在组织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149.05亿元,下降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70亿元,增长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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