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的“四公开”要求,现将本行个人消息通知服务费收费标准予以公告。本公告内容依据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服务价格标准》(2012版)(农银发【2012】88号)文件制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个人消息通知服务收费标准
编号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项目名称
适用客户
服务内容
价格标准
03025
电子银行
消息服务
其他服务费
个人消息通知服务费
对私
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对个人客户进行通知服务
2元/账户/月
如您需要取消服务,可通过我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掌上银行和自助服务终端办理。
为保证您能及时接收我行的消息服务,请您在我行办理业务时,确保您所留手机号码的准确性,如您的手机号码出现变更、遗失、停用、盗用等情况时,请您及时到网点进行变更。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不断丰富和完善我行的产品功能,随时为您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如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或到我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